要如何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

发布日期:2021-09-22 浏览次数:433

  为了认真落实《江西省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监察组监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知》(赣办发电[2017]96号)中到2017年底,设区城市建设区主要车道机扫率达到80%以上的要求,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,减少城市道路粉尘污染


  一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


  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是管理城市道路尘埃、保护城市环境、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。各地要充分认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加强组织领导,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做好城市道路尘埃防治工作。


  二,全面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洁水平。


  1.目标要求。实现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由干式清扫向湿式清扫转变,大幅提高道路清扫作业水平,到2017年底,设区市建设区城市干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%以上,到2020年底,设区市建设区城市干线道路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。


  2.增加机械清洁投资。各地要加大机械清洁的专项投资,保证机械设备的采购成本和运行成本。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多渠道融资,加大机械清洁力度,进一步提高机械清洁水平。


  3.加强城市道路清洁工作。定期清洁城市重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地面,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,及时组织重点道路洒水压尘。城市主干道应每天洒水压尘或湿式清扫不少于3次,每周清洗不少于1次,其他次要道路应每天洒水或湿式清扫一次。遇干燥恶劣天气,应增加道路洒水次数和道路冲洗次数,有效控制粉尘污染。老城区、棚户区、城中村的生活垃圾应配备密封收集器具,有效实现日产日清,改造升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垃圾收集站,防止垃圾收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。


要如何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


  三,加强市政道路维护。


  各地区应严格按照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加强城市道路养护,对损坏的道路及时采取防尘措施,及时修复,减少灰尘的迁移和扩散。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管理,严格实施封闭施工,做好防尘工作,确保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干净整洁,竣工后恢复道路通行,恢复标准不得低于原有道路结构技术标准。


  四,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。


  各地要加强城市绿化建设,增加绿化面积,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水平,减少土地裸露面积,增强城市绿化的防尘功能。定期冲洗道路两侧绿化灌木叶积尘。修剪枯枝、落叶、草坪和树木时,应及时清理残留的碎屑,防止干燥和碾压形成颗粒。道路两侧和中间分区应结合草、灌木和乔木进行三维绿化。中心城市公共绿地、绿化带和行道树下裸露的泥地应及时绿化铺设。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、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,增加乔木种植比例,为步行和非机动车用户提供健康、安全、舒适的出行空间。